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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版普通发票计划于2010年11月起启用。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即新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2011年1月1日开始, 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新版发票全面推广使用。纳税人使用新版发票前,应严格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做好旧版未使用发票的缴销和新版发票领、用、存工作。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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